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渝经信财审〔2021〕35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5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1〕41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县(自治县)真实性审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网上公示,我委将把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2021年第二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并给予资金补助支持。现将2021年第二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下达你们。请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各项目业主要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有条件的项目业主要建立项目专户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银行卡),不得将专项资金取现,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不得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附件:2021年第二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
李经理:15340432874
黄经理:18290531020
唐经理:17783864521